公告事項:
一、 受理申請期間:自113年9月16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二、 指定送達地點:經濟部能源署(地址:104100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)。

三、 補助對象: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、醫療機構、機關及學校。
相關資訊請上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s://www.moeaea.gov.tw/ECW/populace/news/Board.aspx?kind=3&menu_id=57&news_id=33858